加油加气合建站设计规范之平面布局
加油加气合建站应符合下列设计规范:
1.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2.站区内停车位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站内车道或停车位宽度应按车辆类型确定。CNG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5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9m;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4m,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3)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
(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的停车位和道路路面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3.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LPG储罐或CNG储气瓶(组)、LNG储罐与汽油罐之间。
4.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
5.柴油尾气处理液加注设施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2)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在进行平面布置时可按加油机对待。
6.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应布置在辅助服务区内。
7.加油加气站设计中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
8.站房可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但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的规定。
9.加油加气站设计是内部设置的便利店、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建筑物或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其与站内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设备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6)有关三类保护物的规定。便利店、汽车服务等设施内设置明火设备时,则应视为“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其中,对加油站内设置的燃煤设备不得按设置有油气回收系统折减距离。
10.加油加气合建站内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
11.加油加气站设计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当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防火间距的1.5倍,且大于25m时,可设置非实体围墙。面向车辆入口和出口道路的一侧可设非实体围墙或不设围墙。
鼎嘉燃气设计,专业加油加气合建站设计,严格遵守加油加气合建站设计规范,城镇燃气乙级资质,在加油加气合建站设计方面有丰富的设计经验!欢迎咨询400-015-1266或0315-2013356,微信添加18632582917,13363283241,关注“鼎嘉燃气设计”公众号了解更多相关资讯!
您也可以访问我们的网站://www.dingjiasheji.com/